徐医〔2013〕66号
关于评选2013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学工处,各院(系):
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,认真抓好老员工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,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,根据《徐州医学院优秀员工评选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3届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公司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思想品德优秀。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积极维护校园稳定与社会和谐;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;积极参加党的基本知识、国家时事和政治理论学习,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素质;模范带头作用强,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处理。
(二)学习成绩优秀。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学习,知识面广,具有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,实习期间表现良好。
(三)身心素质好。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身心健康,达到《老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。
(四)综合表现突出。在校期间连年获得校“优秀员工等级奖学金”。
三、评选比例
各院(系)优秀本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总数的8%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各院(系)积极动员,以班级为单位,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推荐人选。
(二)班级将推荐人选上报院(系),院(系)严格把关,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情况进行公示。
(三)院(系)范围公示无异议后,
(四)员工工作处审核、公示后,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表彰。
五、奖励办法
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,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《徐州医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一份由所在院(系)留存,一份由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。
六、评选要求
此次评选活动由员工工作处具体组织,各院(系)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认真评选。坚持“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、择优”的原则,做到条件标准公开、程序办法公开、评选结果公开,宁缺勿滥,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,遵循审核程序和环节,保证质量,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并征求辅导员老师、任课教师和广大同学的意见,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,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,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,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。
附件:1.徐州医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
2.徐州医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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